依據我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土地利用需求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研究,現對新化縣2023年第一批次建設用地項目擬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
新化縣上梅街道新渡社區集體土地0.9450公頃。具體見擬征地范圍圖。
二、擬征收用途
住宅用地。
三、補償標準
(一)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21〕3號)文件執行。
(二)房屋拆遷、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婁底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婁政發〔2022〕11號)文件執行。
(三)安置方式及社會保障:土地征收采取社會保險方式安置,對符合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安置條件的,按《新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化縣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的通知》(新政辦發〔2017〕21號)和《新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化縣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新政辦發〔2017〕22號)實施。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種、搶搭建、搶裝修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擬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5月9日由新化縣自然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并對擬征收范圍內的土地、房屋、附屬物等進行丈量登記清點確認,擬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關農戶應予積極支持配合,對丈量登記數據有異議的,可以向新化縣自然資源局申請復核。
(二)相關權利人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異議的,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新化縣自然資源局書面提出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三)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公示10個工作日,并在新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項目所在鄉鎮應當聽取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權利人的意見,并將意見反饋給新化縣自然資源局。
新化縣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聯系人:劉恒,聯系電話:0738-3231096)